关于举办201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了贯彻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法规及配套政策,切实提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培训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1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9日(7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广州市广轩大厦(广东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窖振兴大街9号)。
三、培训对象
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所在地省级、设区的市级环保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工作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培训内容
(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工作进展和工作要求;
(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作业及生产管理要求;
(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要求;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技术介绍;
(五)地方环保部门和第三方审核工作经验介绍。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我部土壤环境管理司主办,我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承办,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协办。
(二)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内参加培训人员于2016年10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向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报名。
(三)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勿超员。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薛军、张华
电话:(010)84665719、84665586
联系人: 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邱胜群
电话:(020)87532928
传真:(020)87535575
邮箱:qiushengqun@gdepb.gov.cn
附件:1.名额分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1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广东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中心。
附件1
名 额 分 配 表
省(区、市) |
参会名额 |
省(区、市) |
参会名额 |
北京 |
3 |
河南 |
9 |
天津 |
5 |
湖北 |
9 |
河北 |
9 |
湖南 |
7 |
山西 |
5 |
广东 |
14 |
内蒙古 |
6 |
广西 |
4 |
辽宁 |
5 |
海南 |
2 |
吉林 |
4 |
重庆 |
4 |
黑龙江 |
7 |
四川 |
11 |
上海 |
4 |
贵州 |
4 |
江苏 |
13 |
云南 |
4 |
浙江 |
7 |
陕西 |
4 |
安徽 |
8 |
甘肃 |
4 |
福建 |
6 |
青海 |
3 |
江西 |
6 |
宁夏 |
3 |
山东 |
6 |
新疆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