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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现批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HJ84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hjkt028.com/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9月1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9月20日印发